
幸福的定義,每個人不同…
對嫖客:能放心地花錢找不同對象洩慾最幸福。
對賭徒:每日沉浸在賭桌的輸贏刺激上最幸福。
對吸毒:毒癮來了能盡情地吸毒品解癮最幸福。
不是說..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權利嗎?
黃賭毒這三種…礙了誰??為何政府要取締??
有些事就,算你不妨礙別人,只傷害自己…也不行。
因為這違法…
但如果變更法律了呢?…這三種都合法了呢?
那…….整個社會就要付出重大代價!亂象紛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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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同志族群:真的是跟相愛的人結婚最幸福嗎?..未必
因為LGBT是一種複合式的組合…
除了『性對像』可以是同性外,其他並無共通處
L≠G≠B≠T
當人們說得愛滋病多數是同志
L族群感到委屈….那是B族群,不是我
當人們說男同志亂搞性愛趴、毒品趴
G族群也覺委屈….那是B族群,不是我
認識幾位同性戀朋友,都是低調、和善、好相處
他們不會脫光衣服在馬路上遊行
他們不會被判自己所愛的人,隨便就與人發生性行為
更不會用被歧視為藉口,集體去霸凌別人
對同性戀群群〈LG〉:跟相愛的人一生相守最幸福。
對性解放同志〈BT〉:能活在性解放、縱慾、多P的世界裡最幸福。
真正的LG族群,多數是內斂隱性的。除了愛同性外…其他與常人無異
不會暴露身體、不會搞多P、不會吃娛樂性用藥、有忠貞觀念的。
而BT族群則是顯性的…
BT的族群,為了解放世界的道德觀,將性開放思想、同志教育..
藏在課本的細節裡,成功改變孩子的認知…創造出許多LG族群。
然後後天的LG族群,仍然會有著生物自然對異性的感覺….
一旦與異性發生關係,就從LG變成B…活在多元情慾的世界裡
不同的L、G、B、T
卻被B族群操控,統稱為『同志』,一起汙名化
真令人想罵.. 去他X的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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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要推愛家公投….〈LGBT稱之為礙家公投〉
因為我們不能讓打著『婚姻平權』為晃,
來推動『同志養成教育』的BT族群得逞。
儘管世界上有許多國家..嫖妓合法、賭博合法、吸毒合法…
但還是給予了限制..在特定區域,而不會完全不管制。
但還是給予了限制..在特定區域,而不會完全不管制。
法律是一個標準守則,不同屬性有不同的管理辦法
婚姻:是屬於一男一女專用的法律位階。…..屬於社會多數
專法:非婚姻,用專法來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權益。……屬於LG族群
破壞:毀了婚姻制度,同志情慾滾動就無需設防…..屬於BT族群
追求性解放、多P、一夜情、動物交、兒童交的族群…會想結婚嗎?
破壞是真正目的。結婚約束了性…他們要毀了婚姻的意義才真。
所以..成立專法來保障LG族群是社會多數共識可接受的
但是BT族群…就說這是歧視,使之破局。
他們推動婚姻平權,只求變更法律…然後
大量將不當性解放、同志養成教材置入課本…從幼稚園開始洗腦
結婚平權是用來破壞婚姻定義的手段,如此台灣才能變成一個情慾島。
這….我們不『礙』行嗎?
筆者:古諾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