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網路霸凌法

您已經習慣在網路上購物、消費、聯繫、休閒、遊戲、看影片…..嗎?

在智慧型手機普及的現代,人的生活離不開網路,

網路…越來越重要。

但有些不當現象,也開始產生。例如…網路集體霸凌

 

某人在臉書發表看法,對X族群有意見

一位X族群者看到後…立即呼朋引伴,前往『留言』洗版

由於網路上許多人用暱稱…

這些網民在自以為別人不知我是誰的情況下…

放肆的留言,尖酸刻薄,侮辱、謾罵…毫不留情

能踩就踩、能潑糞就潑…還在污辱別人字彙中…比創意。

而網路分享快速,常在一天內就可累積數千、數萬個霸凌式留言

讓發文者心生畏懼不敢再發言

很可笑的是…

這個X族群,常說被歧視..要反霸凌

但他們的行為,卻成了霸凌的典範。

 

對X族群的霸凌者而言,其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…

目前的法律,就算你匿名,用IP也查得出你是誰,你可能犯下了

1.刑法第27章:公然侮辱罪

2.刑法第310條:誹謗(毀謗)罪

3.刑法第346條:恐嚇罪
 
4.刑法第305條:恐嚇危害安全罪
 
….等以上犯罪行為而不自知。
 
而更重要..這已經失去了理性的對話空間。
 
這樣洗版式的霸凌,不只出現在臉書,
只要他們關心的新聞,就難逃被洗版的命運。
 
有人說..這是言論自由。
但也有人認為…這是組織犯罪行為..
因為可以發現…有特定人會積極大量對外分享,並廣邀其族群前往留言..
廣邀就是在組織,目的是要另別人恐懼…這就是犯罪
而許多人受邀前來助陣…以人海戰術攻擊意見不同者
這不是霸凌…那什麼是霸凌?
 
1名在密蘇里州的13歲女孩梅爾上吊自殺,由於女孩的自殺與網路霸凌有明顯的關係,
梅爾的母親成立了基金會,發起反網路霸凌行動。密蘇里州最終建立了反網路霸凌法,
禁止利用電子媒體進行騷擾,違者罰500美元到90天徒刑。
 
所以建議立法院,也推動『反網路霸凌法』
對煽動別人前往洗版霸凌、讓人畏懼者,
除了上述刑事罪之外
應該要有對應的刑罰…來遏止這股歪風
 
霸凌是不對的行為,大家都不該霸凌別人,尤其是集體霸凌。
不論動機是什麼?立場是什麼?
就算你對,也要用對的方式。
只有理性的探討,才會得到別人尊重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