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死刑在台灣..恰如其名..其刑已死。
一個不執行的刑,其刑已死…謂之死刑
有死刑..鄭捷依舊犯案。
有死刑…劉小妹妹依舊冤死….
有死刑…..台灣社會依舊亂糟糟
死刑是無法匡正風氣的,
但…至少給家屬一個公道。…我反對廢除
我們不只要維持有死刑,對無爭議..的死刑犯,
..都要求立即行刑ˊ
死刑只是安慰受害者在天之靈,對窮凶極惡之輩,死刑是難收喝止的效果
然..匡正風氣..惟有『體罰』
..讓他痛…痛到不願再痛一次…不敢再犯
1.適度的體罰
2.有標準的體罰
3.無個人情緒的體罰
…才是王道
看一下教育,自從立法實施零體罰之後……
學生錯了、歪了、偏了,老師要如何管教?矯正?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連罰站都不行。
老師不能體罰學生的結果,造成『教而不育』,
學生沒有了天敵..個個消遙快活…
但…這是愛?還是….害?
我們應該將…..體罰『制度化』,執行體罰『科技化』。
現有科技,依據男女個人體質生理的強弱,在可承擔的範圍內,制定『痛』指數。
依據犯罪情節..給予『痛』指數處罰
例如:鞭刑…
用機器設定揮藤條的速度,且藤條長度、直徑、重量也有統一標準。
讓惡行重大者,必須體驗相對惡行『痛指數』的容許最大值
假設:殺一個人..每天鞭打一下。鞭完抹藥,隔日再鞭。
…鞭打一個月後執行死刑。
殺十個…就鞭打十個月..再執行死刑..
對壞人…
『鞭打…才是處罰。死…反而是解脫】
況且..不一定是鞭刑,有許多體罰..可輪流使用。
如果依此為之,犯罪者驚恐指數即刻上升,不敢了…
犯罪率馬上下滑,全民之福也..
有果這篇文有XX個讚,我就寫一個『亂世用重典:台灣需要鞭刑』的公共議題,到公共政策網路餐與平台提議。鞭刑這議題已經有數十人提出,但都沒達到5000人附議門檻,一值得不到政府正視與回應。